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铁路赔偿新规生效 双腿被碾女孩起诉索赔85万

tour.longhoo.net  2007-9-3 7:05:38  推荐本稿  短信订阅


 

  【南京日报报道】本报重庆商报连线 火车撞了不再白撞。1日起《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》正式实施,被火车碾断双腿的山东女子刘珊珊,昨日委托律师向达成铁路公司索赔85万元。据悉,今天重庆铁路法院将正式立案。催生该规定出台的刘珊珊将成新规生效后索赔的第一人。

  刘珊珊的法律援助律师重庆锦扬律师事务所段茂兵称,此案将在重庆铁路法院立案,刘珊珊是新铁规生效后的全国第一个索赔的受害者。

  段律师说,按新铁规规定,铁路运输企业对每名铁路旅客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限额15万元。赔偿金额虽然是原来的300元的500倍。但受害者刘珊珊是个尚未满16岁的孤女,双腿被截肢,达到三级伤残,即使按最高赔偿限额15万元赔偿,也不够安两个假肢(假肢安装及维修费共计53.4万元)。因此根据她实际损失,索赔数额为85万元。
  段律师还介绍说,出生在山东沂蒙山区平邑县一个农家的刘珊珊身世凄惨,6岁便成了一名孤儿,四处流浪。去年,经人介绍,她与忠县男子刘光权相识,并订婚。

  今年3月24日下午,刘珊珊从男友刘光权家到相邻的万州培文镇赶场,在返回的路上,被场镇旁一年近七旬的老汉郎某伙同他人将小珊珊轮奸。晚上,两犯罪嫌疑人用车把小珊珊送上万州去成都方向的火车。当火车快到梁平车站时,听到广播的刘清醒后准备下车返回忠县并报警,在下车时被火车碾断双腿。

  事后,火车站和铁路公司按老铁规只肯赔偿300元(垫付了药费)。民盟万州区副主委、重庆锦扬律师事务所律师段茂兵获悉专门上书铁道部,促进了新法规的出台。

 
 

打印此稿 | 关闭窗口】 【来源:南京日报 编辑:王勇 】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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